综上,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化工公司支付杨某工伤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共计86686.47元,限判决生效后10日内履行完毕。……
作者:智兴 | 发布时间:2013-07-30 | 标签: 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医疗费 伙食补助费
2012年5月8日,原告及第三人向被告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金华人社局)申请认定汪少娟工伤。
作者:智兴 | 发布时间:2013-07-30 | 标签: 工伤保险条例 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