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许可机关提交上一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同时,许可机关应当对劳务派遣单位提交的报告进行核验,依法对劳务派遣单位进行监督,并将核验结果和监督情况载入企业信用记录。……
作者:智兴 | 发布时间:2013-06-26 | 标签: 劳务派遣 门槛 监管 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