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护人员、人民警察在工作中可能因接触艾滋病病毒携带者而面临“职业暴露”,存在被感染的风险。根据卫生部门2011年的统计,我国艾滋病“职业暴露”事件中近七成为医疗机构为病人提供手术或其他医疗操作所致。为避免治疗推诿,原卫生部就曾建议把艾滋病职业暴露列入职业病。……
作者:智兴 | 发布时间:2014-01-07 | 标签: 计委 医生 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