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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 农民工市民化享受权利比落户更重要

作者:智兴 发布时间:2014-03-31 查看次数(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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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日前召开的北京市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会2014 年年会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民工工作司副司长沈水生表示,要让农民工享受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公共服务和权利。


  沈水生说,新型城镇化的首要任务就是人的城镇化,农民工的市民化应是新型城镇化的首要任务。


  有人认为农民工的市民化就等于农民工在城市落户,这个观点不全面。所谓“市民”并非仅指一个城市户口,关键是指户口背后所拥有的权利。农民工市民化要两条腿走路。


  一方面是每年都要让一部分人能够在城市落户,且落户后立即享有和原来的户籍人口一样的权利;二是考虑到短期内全部落户不太可能,因此要全力保障未及时落户的农民工也能享受到户籍人口的相关权利。可以每年推几项权利,用几年时间完成。


  推动农民工的市民化一是要扩大和稳定农民工的就业状况,就业是使农民工市民化的基础,今年国家要开始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计划,一年计划培训一千万农民工。此外,要努力促进农民工的社会融合,让他们的孩子融入学校,本人融入企业,家庭融入社区,整个群体融入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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