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北京最低工资标准涨至1560元 近4年已接近翻番

作者:智兴 发布时间:2014-04-08 查看次数(2162)

+ 关注   + 收藏

    昨天起,北京再次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由目前每月的1400元调整为1560元,增加160元,增幅为11.4%,略高于去年11.1%的增幅。和2010年7月前最低工资800元标准相比,近4年已接近翻番。


    最低工资标准4年接近翻番


    市人力社保局表示,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提高劳动者,特别是低收入劳动者劳动报酬的重要手段。对于调整幅度的确定,是根据中央“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低收入者收入明显增加”的精神,同时考虑到当前经济发展形势、物价上涨等因素。


    与此同时,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最低工资标准也相应提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15.2元提高到16.9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36.6元提高到40.8元。


    此次调整后,北京最低工资标准居全国前列。据悉,北京市从1994年开始已21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2010年7月1日前,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仅为800元,今年达到1560元之后,已经接近“翻一番”。截至昨天,2014年全国至少已有重庆、陕西、深圳、山东、北京、上海、天津7个地区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


    今年研究建立“就业指数”


    昨天,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还表示,今年将研究建立北京“就业指数”,拟在决策政府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时,进行就业研判和规划,预测岗位安置目标,并建立就业失业监测预警机制。


    据统计,今年北京地区包括北京生源和非北京生源的大学以上毕业生共23万人,比去年增加了1000余人,其中研究生毕业生又创历史新高,比去年多了7000人,达到7.9万人。此外,今年用人需求将比去年有所增加。


    ■ 提醒


    最低工资标准为“净收入”


    按照规定,北京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的是“净收入”,其中不含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如果用人单位在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再扣除劳动者的社保费用,属违规行为。


    同时,劳动者在国家规定的高温、有毒有害等特殊环境条件下工作领取的津贴,在节假日或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从事劳动所得的加班、加点工资,也不应包含在最低工资标准之内。劳动者依法享受的医疗卫生费、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冬季取暖补贴等保险福利待遇,也须由企业在最低工资标准之外,另行支付。

分享到:
上一主题:海归为什么越来越不受企业待见?
下一主题:北上广巨额公积金沉睡 被指成“劫贫济富”工具
评论(0)
  • 发表评论

内容导航
博客微信
行政商务
招聘求职
关于我们
管理培训
主要客户
管理顾问
劳务派遣
员工家园
业务外包
新闻中心
关注我们
QQ空间
人人网
Linkedin
腾讯微博
新浪微博
合作媒体
搜搜
百度
谷歌
关于我们 | 服务条款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 2013 深圳市中深力发展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证030173号

运行 0.3913 秒,用内存 1.25 MB,数据库 11 次,用时 0.6338 秒,文件读写 17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