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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社局:生产正常企业建议涨薪12%

作者:智兴 发布时间:2014-06-26 查看次数(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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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月13日发布201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及全市18个门类的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和90个职业的工资指导价位。根据指导线,市人社局建议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参照12%的基准线安排本企业的工资增长水平。


    据介绍,这一指导线,是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对全市4000余户企业人工成本,60余万名职工工资抽样调查的结果,经人力社保部审核、北京市政府批准。


    企业工资指导线是政府根据当年经济发展调控目标,向社会发布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北京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并不具有强制约束力,主要作用是为企业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以及企业自身合理确定工资增长水平提供参考依据,同时也是对国有企业实现工资总额管理的重要手段。


    北京市201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由三条线构成,分别为基准线、上线(又称为预警线)、下线,这三条线分别对应企业工资增长的一般、最高、最低幅度的指导意见。今年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的一般水平(即基准线)为12%,与去年持平;最高水平(即上线或预警线)为16%,最低水平(即下线)为4.5%,分别比去年下降了0.5%。


    这意味着,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可结合自身实际参照基准线(12%)安排本企业的工资增长水平。前两年效益增长较快,2014年预计效益增长依然较快的企业,原则上应低于上线(16%)安排本企业工资增长水平。效益情况与往年持平或略有下降的企业,可结合自身实际参照下线(4.5%)安排本企业的工资增长水平。


    对于经营亏损、职工工资发放出现困难的企业,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工资可以零增长或负增长,但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1560元/月。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表示,企业应当消除不合理的收入分配差距,着力提高工资水平偏低、工资增长缓慢的普通职工,特别是生产一线及技术工人岗位人员工资水平。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上述岗位人员工资增幅应高于经营者和管理层工资增幅,普通职工工资不增长的企业,经营者和管理层工资不得增长。同时,各类企业应当参照发布的工资指导线等政策,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着重体现劳动生产要素在分配中的价值,努力实现职工工资增长与企业经济效益增长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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