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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地区收入差异显著 粤东西北不到珠三角六成

作者:智兴 发布时间:2014-09-28 查看次数(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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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统计局调查数据显示,20 13年粤东西北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9948元,只有全省农民收入水平的八成多,不到珠三角地区的六成。其中,粤西地区略高,粤北次之,粤东最低。


  地区收入差异显著


  粤东西北地区农民收入水平较低,但增长速度加快。调查显示,2013年粤东西北地区农民收入比20 10年增长35.1%,年均增长15.5%。与全国、全省、珠三角地区相比,增速分别高1.6个、2.7个和3.7个百分点。


  粤东西北12个地市中,201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最高的是茂名市(10704元),最低的是河源(8773元)。近九成县(区)农民收入低于全省水平,最高县与最低县相差超过1倍。


  农民收入不及苏北


  国家统计局农村住户调查显示,2001年以前,广东农民人均纯收入长期位居全国第四,排在江苏之前。2013年广东农民人均纯收入11669元,跌至全国第六,江苏13598元,居全国第五,两省差距1929元。


  收入增速方面,2000年至2013年,广东、江苏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分别增长9.3%、10.8%,广东比江苏低1.5个百分点。2000年以来,两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走势基本一致,但2007年以前广东农民收入增速低于江苏,个别年份相差悬殊;2008年后,两省增速差距逐步收窄,广东在个别年份增速高于江苏,但年均增速仍低于江苏。分区域看,2013年珠三角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16663元,比苏南地区少2444元;粤东西北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比江苏苏北地区少1821元。


  非生产性收入偏低


  省统计局分析,2010年至2013年粤东西北地区农民人均家庭经营纯收入年均增长9 .1%,与该地区农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15 .5%相比,低6 .4个百分点,表明粤东西北地区农民家庭经营纯收入增长缓慢,直接拖累农民收入水平提高。


  此外,粤东西北非生产性收入比重严重偏低。近年,农民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等非生产性收入越来越多,在收入中所占份额越来越大,在经济发达地区甚至超经营性收入。而在粤东西北地区,非生产性收入虽然有所增加,但数额较少,严重偏低。调查显示,2013年粤东西北地区农民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为756元,占比重仅7.6%,分别低于全省、珠三角地区3.9个、1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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