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广东工伤伤残津贴平均再涨5.5%

作者:中深力 发布时间:2017-11-28 查看次数(2031)

+ 关注   + 收藏

   日前,广东省人社厅发布《关于2017年度调整广东省工伤伤残津贴的通知》。根据《通知》,从2017年1月1日起统一调整广东省工伤伤残津贴,调整比例按照2016年广东省月人均伤残津贴的5.5%左右确定,本次调整按照普遍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定额调整与定比调整相结合的办法,并适当向特定人群倾斜。


    此次调整的对象包括两类人员:一类是2016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已领取伤残津贴、在2017年1月1日后仍符合继续享受伤残津贴条件的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人员。一类是2017年1月至6月首次领取伤残津贴的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人员,在核定首次领取伤残津贴的月标准时,同时按《通知》进行调整,调整增加额从首次领取伤残津贴之月起发放。经调整,预计广东省一至四级工伤伤残职工平均伤残津贴约为3270元。


    本年度调整提高的伤残津贴额将从2017年1月1日起予以补发。




分享到:
上一主题:延迟退休方案年底出台 首批或延退3到4个月
下一主题:员工要虚开收入证明,HR能帮这个忙吗?
评论(0)
  • 发表评论

内容导航
博客微信
行政商务
招聘求职
关于我们
管理培训
主要客户
管理顾问
劳务派遣
员工家园
业务外包
新闻中心
关注我们
QQ空间
人人网
Linkedin
腾讯微博
新浪微博
合作媒体
搜搜
百度
谷歌
关于我们 | 服务条款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 2013 深圳市中深力发展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证030173号

运行 0.61457 秒,用内存 1.25 MB,数据库 13 次,用时 0.99139 秒,文件读写 17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