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上海将调整部分民生保障标准 最低工资全国最高

作者:智兴 发布时间:2014-04-08 查看次数(2742)

标签: 工资标准 最低 nbsp 调整 标准 劳动者 本市 待遇 支付 上海市委

+ 关注   + 收藏

    根据上海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经市政府同意,本市将从4月1日起调整一系列民生保障待遇标准。本次调整的民生保障待遇标准包括最低工资标准、失业保险金标准、有关就业补助标准、工伤保险三项待遇标准,以及职工医保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等。


    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为全国最高


    从2014年4月1日起,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从1620元调整到1820元,增加2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14元调整到17元。


    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支付的月工资不能低于月最低工资标准。需要说明的是,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含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应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费,中班、夜班、高温、%

分享到:
上一主题:老龄化问题施压中国 2037年养老保险将收不抵支
下一主题:十大银行去年平均年薪12万 招行居首达39.1万
评论(0)
  • 发表评论

内容导航
博客微信
行政商务
招聘求职
关于我们
管理培训
主要客户
管理顾问
劳务派遣
员工家园
业务外包
新闻中心
关注我们
QQ空间
人人网
Linkedin
腾讯微博
新浪微博
合作媒体
搜搜
百度
谷歌
关于我们 | 服务条款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 2013 深圳市中深力发展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证030173号

运行 0.55908 秒,用内存 1.37 MB,数据库 19 次,用时 0.80761 秒,文件读写 19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