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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适时公布大城市调查失业率

作者:智兴 发布时间:2014-08-07 查看次数(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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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即将推出更有效准确的失业率数据。


    “经过几年探索,目前我国发布使用城镇调查失业率数据的条件已具备。”


    昨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在谈到政府重要职责——保就业时,作出如上描述。


    会议确定,扩大调查失业率统计范围,完善办法,由统计部门依法适时发布大城市调查失业率数据,以更加全面动态地反映失业情况,让社会和公众及时了解经济社会发展态势,使宏观经济决策更加“心中有数”。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3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讨论《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决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确定适时发布大城市城镇调查失业率数据。


    国家统计局人口司司长冯乃林对《第一财经(微博)日报》表示,国家统计局从2008年就着手开展调查失业率的调查工作,调查频次为每月一次,最初的调查范围覆盖全国31个省会城市,这一调查范围在最近已经进一步扩大到部分其他大中城市。


    目前,中国所普遍采用的失业率指标是劳动人事部门制作的城镇登记失业率。该失业率指标是指报告期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占期末城镇从业人员总数与期末实有登记失业人数之和的比重。多年以来,这一指标一直稳定在4%左右。


    该指标也有三点不足:一是未覆盖到本地农村劳动力、外来农民工和没有进行登记的城镇职业人员,失业人员状况反映不全面;二是不能进行国际比较;三是登记失业率每年年末公布一次,动态监测性不佳。


    城镇调查失业率是指调查周内,城镇调查失业人数占调查周内城镇调查就业人员与调查周内失业人数之和的比重。其中,调查失业人员是在16岁以上,有劳动能力,在调查周内未从事有收入劳动,当前有就业可能并以某种方式寻找工作的人员。该指标通过抽样调查的方式定期对住户进行调查和公布。


    相对来说,城镇调查失业率更及时有效地反映失业情况。


    目前,国家统计局没有公开公布过调查失业率的结果。有学界人士曾猜测,中国调查失业率会大幅高于登记失业率4~5个百分点。


    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2013年上半年做客新华网时曾透露,中国大中城市调查失业率稳定在5%左右。


    据本报记者了解,2013年的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05%,与调查失业率的差别较外界估测情况要小得多。


    对于中国政府多年未公布这一数据的原因,有学者对本报记者表示,相关部委制定五年规划时,都是按照劳动人事部门的登记失业率来制定的,如果允许统计部门公布调查失业率,面对两个就业数据,可能无法有效估测和解释规划的完成情况。


    本届政府决定适时公布调查失业率,也同当前经济增速放缓、就业作为经济发展底线的重要性有关。7月29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也再次强调,要“坚持宏观政策要稳、微观政策要活、社会政策要托底的基本思路”。


    从上半年的经济和就业发展情况来看,在大学生就业和农民工就业压力持续存在的同时,今年上半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员超过700万人,半年就完成了过半的全年就业目标。农村外出务工劳动力数量同比增长1.8%,增加307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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