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深圳市智兴人力资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兴公司)与深圳市中深力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深力公司)股东会决议,于2015年4月1日起两公司进行吸收合并,因中深力公司成立已九年,为便于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中深力公司存续,智兴公司注销。双方已于2015年4月11日登报公告(附报纸公告),并将于见报后45天后进行工商登记变更及注销手续办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合并后智兴公司的有关资产、业务、债权、债务均由合并后的中深力公司承继。合并后,中深力公司的法人及总经理变更为米玮。双方经营范围合并,注册资金合并为1100万。
合并后,智兴公司的社保帐号将予以保留不变,以保证所有在社保帐号下员工的所有权益不受损害,在一段存续期后将仅变更社保帐户公司名称。
合并后智兴公司与贵司签订的相关大协议或合同需要与贵司重新签订一份简单的补充协议,说明智兴公司大协议项下的所有权利义务转由合并后的中深力公司继承。
合并后智兴公司与员工所签署的劳动合同无须变更或重新签订。当有劳资纠纷、工伤等事件发生时,我司只须提供相关吸收合并证明文件,证明智兴公司的所有权利义务由中深力公司继承即可。
合并后的银行帐号及公司地址将进行变更,我司将会通过正式的公函告之贵司。
合并后的中深力公司将拥有派遣(外包)员工两万多人,月营业额六千多万,我们将会更加努力,为您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特此函告,给您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深圳市智兴人力资源实业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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