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教育局官网发布的通知,资助对象为在深圳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幼儿园就读,具有深圳市户籍并享受深圳民政部门低收入居民社会救助家庭(含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低保边缘、临时救济家庭)的儿童、残疾儿童、孤儿和烈士子女。凡已享受此保教费资助的不再享受“深圳儿童健康……
作者:智兴 | 发布时间:2014-07-16 | 标签:
为促进残疾人就业,我国在2007年出台税收优惠政策并执行至今,根据政策,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可以享受最高不超过3.5万元退还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的税收优惠。
作者:智兴 | 发布时间:2014-02-18 | 标签: 税务总局 残疾 职工 退减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