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残疾人就业,我国在2007年出台税收优惠政策并执行至今,根据政策,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可以享受最高不超过3.5万元退还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的税收优惠。
作者:智兴 | 发布时间:2014-02-18 | 标签: 税务总局 残疾 职工 退减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