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非试用期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劳动者辞职的权利在法律上无需用人单位批准或同意,只要劳动者做出辞职的意思表示并通过某种载体形式告知用人单位即可生效。……
作者:智兴 | 发布时间:2014-05-12 | 标签: 辞职员工 HR 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