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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适龄儿童申请学位提交社保证明事宜的通告

作者:智兴 发布时间:2013-08-13 查看次数(2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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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主动与公安、劳动保障、市场监管、国土房产、房屋租赁和计生等相关部门联系,共同做好新生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工作。

   因此,各位家长在为小孩网上预申请学位时只需填写社会保障卡号,并在材料审核时提交社会保障卡复印件给学校即可,由学校或各区教育行政部门与我局比对核查参保信息,家长不需再提供纸质社保证明材料。我局也不单独为学位申请事项设置社保证明材料。



   特此通告。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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