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 务 简 介
我公司携手深圳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推出一款商业保险——团体人身意外险,每人每月8元人民币以记名的方式投保。该款保险责任全面,包含了团体意外伤害身故和伤残十级、意外伤害医疗赔付或住院的补贴给付。保险期间,被保险人可以免费办理变更、新增和减退保手续。欢迎新老顾客来电咨询、购买,联系电话:0755-25561815
险种 | 保险金额 | 保险责任简述 |
(2008)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 10万元 | 1.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残疾. 2.残疾责任由1—7级残疾扩展至1—10级残疾责任。 |
(2009)一年期团体定期寿险 | 5万元 | 因疾病导致身故 |
附加(2008)意外伤害团体医疗保险 | 1万元 | 因意外伤害在县(区)级以上公立医院或乙方认可的医疗机构治疗,乙方在保险金额内对一次事故中直接用于治疗的、符合国家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手术费、药费、治疗费、检查费等予以80%报销。 |
附加(2008)意外伤害住院津贴 | 50元/天 | 因意外伤害在县(区)级以上公立医院或乙方认可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乙方按最高15天住院天数给付住院补贴。 |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