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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派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3-10-25 查看次数(1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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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未找到工作回省二次分配的同学,若在两年之内(2014年6月30日前)在非生源地所在省进行就业,可以持原报到证(红白两联,白联在档案里)及新单位三方协议或接收函到招生就业处进行改派。若在生源地所在省进行就业,可直接在地方办理手续,无需由学校改派。

凡依正式手续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但在一年之内改换工作的毕业生(2013年6月30日前),可以持原用人单位退函、原报到证(红白两联,白联在档案里)及新单位三方协议或接收函到我处进行改派。

改派时间一般在递交全部材料后15天内,假期和法定假日不接收改派申请。除原工作单位及户口在北京的毕业生外,北京市不接收外地户口进京的改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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