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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就业的说明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3-10-25 查看次数(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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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部分同学毕业后准备出国、复习考博等暂不就业选择,此类毕业生不需要于6月15日前递交就业材料,可以本人于6月18日至27日间至我处(研究生院办公楼424)填写毕业生就业选择意向表(京外所毕业生可以于办理离校派遣手续时统一填写毕业生选择意向表),并且填写时自主选择“不就业”一项,填明不就业原因。此类毕业生毕业派遣时报到证及户口档案按照二分回生源地处理,并可凭选择意向表回执领取二分回省派遣费并办理迁移户口等离校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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