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3-11-29 查看次数(1551)
问: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是否继续有效?
答:《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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