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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其应转移的养老保险金如何计算?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3-12-27 查看次数(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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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其应转移的养老保险金如何计算?


答:个人账户储存额:1998年1月1日之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1998年1月1日后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含本息)计算转移。


  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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