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近日决定合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深圳市社保局昨日透露,深圳早已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深户参保人参加的是职工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据介绍,2003年10月,深圳决定将宝安、龙岗两区农村实行城市化,农村村民转为城市居民。当年11月,相关办法实施,原有居民参加本市养老保险。目前,深圳已没有单独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包括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
从国家的层面来说,社会养老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三种类型。国务院会议的精神就是要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二为一,不再有城乡之分。目前全国已经有15个省份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广东省就是其中之一。
据介绍,2011年,广东省被纳入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深圳市按广东省相关规定,自2012年7月1日开始实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一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每年可自主选择一个档次缴费,财政给予相应补贴。截至2013年底累计6261人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累计领取待遇5716人,平均养老金353元/月。
此外,在深圳工作的外来人员可通过单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个体户等也可通过个体协会参加职工养老保险,而未就业人员只能返回户籍地参保。截至2013年11月底,深圳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达818 .14万人,非户籍参保人就超过60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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