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4-02-12 查看次数(1800)
问: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的来源有哪些?
答: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九条规定: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的来源为:(一)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及其利息;(二)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滞纳金;(三)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合法运营收益;(四)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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