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在进入仲裁程序后,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吗?
答:《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
(1)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享有自行和解权。在仲裁过程中,当事人双方都可以通过协商自行达成和解。
(2)和解协议的内容应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申请仲裁的当事人可以撤回仲裁申请。当事人自行和解后,双方签订了和解协议,申请仲裁的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撤回仲裁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后,应当准予撤回仲裁申请,并制作仲裁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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