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4-05-13 查看次数(2558)
问:参保人中止参保后,什么时间开始停止享受待遇?
答:参保单位、参保人未足额缴交或中断缴交医疗保险费的,自未足额缴交或中断缴交的次月1日起,参保人停止享受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保险待遇,但可继续使用其个人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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