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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交警今起清理停车场“僵尸车”

作者:智兴 发布时间:2013-11-07 查看次数(2464)

标签: 深圳 交警 停车 僵尸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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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记者王成波停车场内的“僵尸车”开始清理。昨日,市交警局表示,根据市民反映以及今年9月发布的《关于排查清理长期占用公共停车场停放无人认领汽车的通告》,交警部门今日开始清查停车场内的“僵尸车”,市民举报“僵尸车”也可获奖励。

此前深圳交警已查扣、拖移近4 0 0辆停放在公共道路上的“僵尸车”。

分三个阶段清理“僵尸车”

据了解,目前深圳汽车保有量超过250万辆,但停车泊位仅约92万个,供需矛盾非常突出。同时,也存在一些外观残旧破损、失去使用功能、甚至涉及违法犯罪的“僵尸车”长期占用泊位资源的现象。

“今年以来共接到关于僵尸车的举报信息2000余宗,特别是开展专项整治以来,被举报的僵尸车约有40%停放在公共停车场,或者道路以外。”昨日,市交警局介绍,交警部门将分三个阶段清理停车场内“僵尸车”。

首先,将对经营性停车场开展大检查,组织各停车场管理单位对“僵尸车”情况开展自查;接下来,各辖区交警大队根据停车场摸排的情况,对涉嫌“僵尸车”的车辆信息进行核实,确定车辆涉嫌违法的具体类型,造册登记、一车一档;最后在全市组织开展集中清查行动,向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停放人发放通知书、公告等,对排查出的“僵尸车”进行集中清理。

将协助管理方追讨停车费

行动中,交警部门将对悬挂伪造变造号牌、有盗抢嫌疑、以及进入法院执行程序、需要实物扣押的“僵尸车”及时查扣、拖移。对具有超期未参加检验、未购买交强险、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有3次以上违法未接受处理,以及未悬挂号牌、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等违法行为的车辆,逐车发放提示,告知车主及时接受处理。

“同时,鼓励、引导、协助停车场经营管理单位对拖欠车辆停放保管费的个人或单位依法提起诉讼,追讨欠缴费用。”相关交警表示,对于法院受理的诉讼案件,或者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依照法院的相关协助执行文书,及时做好车辆实物扣押、拖移工作。

交警部门表示,对公共停车场内的“僵尸车”排查清理将以经营管理单位为主,市民也可以拨打电话0755-83333333、或者通过@深圳交警官方微博等方式举报,交警部门将及时组织查处,对于符合举报奖励条件的,将及时予以奖励。

对于名下有应当办理注销登记车辆、但未依法办理注销登记的车主,依照相关规定,将不得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意味着将不能购买新车、办理二手车过户等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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